否则,就扭曲了股市的属性。
审批制就是制度扭曲之一。
审批制是监管部门只放它们认可的企业进股市,而不是放投资者认可的企业进股市。
投资者对企业的要求是五花八门的。
有的要求过往盈利状况好;有的要求未来前景好,对过往盈利状况其实要求不高。
尽管,中国股市有主板、创业板、中小板等,但还是无法满足投资者的多样性需求。
人们容易注意到审批制对市场自由的限制,所以要求改审批制为注册制的呼声很高。
但信息披露方面,人们却容易忽略监管部门的干预所带来的不利于投资者的影响。
审批制改为注册制,是把证监会的权力下放给上交所、深交所。
同理,对信息披露的要求,其实也可以交给上交所、深交所。
它们可以选择要求严,也可以选择要求宽,或者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做出不同的要求,只要投资者认可就行了。
有些投资者对管理团队极为信任,他们甚至可以不要求知道企业的某些重大信息。
好的资本市场是可以容纳不同类型的企业和投资者的市场。
哪家交易所的要求更迎合市场需要,投资者就会更多地跑向那家交易所,企业也就更愿意去那家交易所上市。
竞争可以催生最好的信息披露制度。
但是别忘了,上交所、深交所这两个证交所也是国有企业。
仅凭这两家国有交易所,是很难满足中国旺盛的上市需求的。
彻底的改革是,连证券交易所都放开。
如果民营企业也可以开办证交所来和上交所、深交所竞争,那么,股市将会呈现更多元、更蓬勃的态势。
各种信息披露制度都可以存在,各种上市规则也都可以存在。
跟企业用商品品牌取信于消费者一样,企业为了融资,它们会尽可能地用真实信息取得投资者的信任。
理解这一点,就知道对信息披露更多地要依靠市场的力量。
其实,目前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,其中很多p2p平台就相当于小型的证交所。
这些平台向企业收取费用,来证实企业的项目信息真实性。
做得好的p2p平台才能得到投资者和企业的信任,才能生存和发展。
如同信托公司、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被称为“影子银行”,这些p2p平台其实也可以被称为“影子证交所”。
假以时日,这些“影子证交所”将对中国的直接投资发挥非常巨大的作用。
当然,市场上不可避免会有一些欺诈者钻空子。
对于欺诈者,诉诸法律就可以了。
企业欺诈,投资者只要找证交所要公道,证交所再去找企业;证交所和企业联合欺诈,投资者可以两者都起诉。
诉诸法律是事后监管,如果投资者实在不放心,非要政府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事先监管,那么,这些行政机构也不必去具体规定什么制度,而只要监督各证交所、上市公司是否忠实履行了它们对投资者的信息披露承诺就可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