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章 投票:经济民主在一个民主社会,公共事务是由投票决定的,民主在一定意义上就等同于投票。
比如,一个班选班长,就是全体同学投票决定。
但是,除了选举还有别的方法产生班长,比如用武力,通过打架来决定。
谁拳脚厉害谁就是班长。
黑社会、恐怖组织恐怕就是这样选举“领导人”的。
为什么在文明社会,不用武力而用投票办法解决问题呢?因为投票有两个武力手段没有的优点:一是投票避免了伤害,在武力下,肯定有人会受到伤害;另一个优点是,投票更反映人的意志。
在武力下,选你,是因为我怕你,可是我心里并不服气。
在匿名投票情况下,如果我不满意,就可以不投你的票,你也不能奈何我。
投票,重要的是有规则。
还以选班长为例,假如你得了90%的票,我得了10%的票,最后宣布我当选,你服气不服气?我说你应该服气,因为我们没有说,是得票多的人当选,还是得票少的人当选。
只有在得票多的人当选的规则下,你才能当选。
所以,规则很重要。
投票的规则大致有两个,一是“一致同意规则”,二是“多数同意规则”。
所谓“一致同意规则”,是说一个集体事务,必须所有人(100%)都同意,才可以干。
同意就是赞成和不反对。
这样的规则显然有好处,最大的好处是,没有违反任何人的意志。
只要有一个人反对,就什么事也干不成。
在这个规则下通过的事,反映了所有人的意志。
然而,“一致同意规则”有一个致命的缺陷,即个别人对集体的敲诈。
还以选班长来说,假如所有人都认为你当班长最合适,并且都投票给你,我心里也认为你最合适,但是我偏偏不投你的票。
我向大家提出一个要求,给我1000元钱,我才会投你的票。
因为选举规则是一致同意,大家可能真要被我要挟了。
所以,为避免敲诈,使用一致同意规则的场合很少。
联合国安理会实行这个规则。
比如美国想攻打伊拉克,如果是以联合国的名义,就必须过安理会这一关,可是中国、俄罗斯可能会反对,所以,美国绕开了联合国,美国和英国是以英美联军的名义攻打伊拉克的,不是以联合国的名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