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转型必须服从三大目标随着市场经济建立,各种利益关系更为突出,因此需要民主和法制来解决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。
但什么是中国特色的民主和法制呢?我觉得可以概括为三句话:一个政治体制必须服从社会目标,民主制度和法制都是实现社会目标的手段,必须服从当代中华民族三大目标。
第一大目标是政治上的统一。
这是中国几千年政治大一统的经验,只有统一才能够强大,分裂就会导致战争和衰退,这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。
第二大目标是社会稳定。
改革开放初期,邓小平提出改革、稳定和发展的问题。
改革开放必然面对两大问题,即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问题。
社会学的创始人、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孔德一生经历了七个政权,目睹了无数的暴乱、骚动和人民起义。
他在分析法国从君主社会向工业社会、从神学社会向科学社会的转型时发现,转型过程中法国出现了极大的混乱,各派斗争你死我活。
所以,孔德提出社会学的中心任务是秩序与进步。
秩序就是稳定,进步就是发展。
第三大目标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。
如果不能保持经济的有效增长,发展和稳定就很难保证。
日本十几年来好像没有大的发展,但日本的工业化和城市化都完成了,没有出现大的社会动乱。
但对中国来说,有1.5 亿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往返于城乡之间,他们能不能长久地接受这种命运呢?因此必须有社会保障。
然而,社会保障仍然有赖于经济增长。
没有就业和财富的增长,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无法实现的。
日本在1984 年建立了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,到1990 年经济崩溃后就养不动了。
小泉首相进行改革的砍掉了很多支出,经济又重新启动了,但自民党在刚刚结束的选举中失去了政权。
所以,经济的可持续发展、就业和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,尤其是中产阶级收入和就业的增长将成为国家稳定的基石。
我们要以历史的眼光来审视中国当代的行政体制改革,因为它与中国的历史传统是一脉相承的。
今后的行政体制将走向哪里?目前我们并不清楚,但历史提供了一个视角,值得我们从这个角度去看问题。
作者简介曹锦清,著名社会学家,现为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院教授。
著有《现代西方人生哲学》、《平等论》、《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》(合著)、《中国单位现象研究》、《黄河边的中国》、《中国七问》等。
本文原载于《中欧商业评论》2009年第10期。